关于电光学院2023—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
年度评审结果的公示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来管〔2023〕16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3年合作类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来管〔2023〕21号)和《威斯尼斯人60555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自评、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初审,现将本学院2023—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初评结果公示如下:
序号 |
护照姓名 |
评审结果 |
序号 |
护照姓名 |
评审结果 |
序号 |
护照姓名 |
评审结果 |
1 |
HASAN HRIDOY |
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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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为2023年05月8日至2023年05月12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2-23507740
邮箱:nkityjs@nankai.edu.cn
威斯尼斯人60555电光学院
2023年5月8日